三、薪资待遇
(一)安家费:根据个人学术贡献等情况,提供安家费用,具体实施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。对于学校发展急需、具有突出才能、突出业绩的博士人才,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议定。
(二)科研启动经费:提供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经费,具体实施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。
(三)基本待遇:
1.根据个人学术贡献等情况提供15-60万元(人民币,税前)年薪。条件特别优秀者,待遇面议。
2.未在济南市购买住房前,学校将免费提供校内两室一厅或三室两厅住房1套。
3.可开辟职称评审“绿色通道”,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4.引进的博士符合山东省、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,经认定后可以享受政府相关人才政策。学校协助办理济南市研究生租房和住房生活补贴,博士研究生享受济南租房和生活补贴1500元/月,或者享受15万一次购房补贴;济南市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1500元/月,以及子入学、配偶随迁安置、医疗保健、交通出行等多项人才待遇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