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;
2、负责购货单位及人员的材料收集、初审,并填写相关登记表;
3、所销售药品必须是质量合格药品,负责开具合法票据,做到票、帐、货、款相符;
4、负责催收货款;
5、建立完整的“销售记录”及“销后退回记录”,以便于进行质量跟踪;
6、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初步认定,开具退货凭证,通知储运部收货验收;
7、药品营销宣传必须以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,不得夸大药品疗效;
8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,对质量查询、投诉等做好记录,及时处理;
9、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,应向质管部报告,及时追回并做好记录;
10、收集本公司所经营药品的不良反应,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;
11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